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菏泽一装饰公司未按承诺使用装修材料、完工 律师建议可以起诉
 [打印]添加时间:2021-09-14   有效期:不限 至 不限   浏览次数:144
   9月10日,市民孙先生(化名)向大众网·海报新闻反映,他购买的新房委托菏泽开发区元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元港装饰)进行装修,但装修使用的材料与承诺的品牌不符,而且施工进度一拖再拖,已经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。就此,大众网·海报新闻记者多次拨打元港装饰有关负责人电话,均未取得联系。律师表示,品牌与合同不符、没有按照合同完工,消费者可要求装饰公司更换、赔偿。
 
  装修材料、施工进度与承诺不符
 
  上午10时,记者来到了孙先生的家里看到,地砖、乳胶漆、卫浴、吊顶已经装好,但是卧室门、衣柜、厨房台面等还没有安装,客厅的地面上放着未组装的衣柜板材,墙面上裸露着未安装好的电线。
 
  孙先生告诉记者,他是在2020年5月与元港装饰签订的合同,升级赠送了家电、卫浴等大礼包,定金加上工程款共花了10万多元,合同约定在2021年1月完工。2020年11月,元港装饰开始施工,到现在已经距离约定的完工日期过去了半年多时间,还有很多东西没有安装。每次督促元港装饰加快施工进度,得到的回复都是“尽快”。
 
  不仅施工进度与承诺不符,装修使用的材料也与承诺不符。孙先生告诉记者,当初承诺的马桶品牌是惠达,但实际安装的品牌却是众陶。此外,地板砖、衣柜板等也和当时承诺的品牌也不一样。
 
  元港装饰给孙先生家使用的卫浴品牌
 
  针对品牌不一致的问题,孙先生多次找到元港装饰,得到的回复却是:承诺的品牌没货,不想装现有的品牌,就只能等。
 
  孙先生说,目前,他每找一次元港装饰,工作人员就来干一段时间。他打算等装修完工,就去法院起诉。
 
  元港装饰承诺的品牌
 
  无独有偶,市民张女士也向大众网·海报新闻反映,她也是通过元港装饰进行装修,装修时间已经超过约定的时间,而且使用的装修材料与承诺不符。
 
  律师:消费者可要求装饰公司更换、赔偿
 
  就此,上午11时与下午4时,记者两次来到位于康庄路与八一路交叉路口的经典国际大厦A座11楼的元港装饰,均未见到有关负责人。在前台的工作人员表示,元港装饰有三名负责人,只有一位李姓负责人经常来公司。
 
  位于康庄路与八一路交叉路口的经典国际大厦A座11楼的元港装饰
 
  随后,记者将自己联系方式留在前台,截至发稿,仍未有人与记者联系。
 
  根据孙先生提供的元港装饰有关负责人李某雷的电话,记者多次拨打,均未与李某雷取得联系。
 
  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朋告诉记者,品牌与合同不符的情况下,消费者可以要求装饰公司更换至合同承诺的品牌。没有按照合同完工,消费者也可以向装饰公司索要一定的赔偿。如果装饰公司拒绝更换、赔偿,消费者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。